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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馆借阅规定

2007-05-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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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馆借阅规定

一、图书借阅规定

经管图书馆图书的编目与流通使用校图书馆的 INNOPAC系统进行统一管理,本馆图书借阅规则与学校图书馆的规定基本保持一致,详情请见清华大学图书馆主页—>本馆概况—>规章制度—>图书流通规则

二、学位论文查阅规定

根据学校有关规定,本院学生学位论文统一由学院图书情报中心管理。

 1.本院读者可直接到图书情报中心论文室查阅。

 2.凡机密、秘密级论文应事先征得原论文导师书面同意后方可查阅。

 3.学位论文仅限在本中心论文室查阅,不能外借。

 4.除“非密”论文外,其他论文均不得复印。复印“非密”论文不得超过单册篇幅的三分之一。

 5.院外人员仅限于查阅“非密”及“内部”论文,查阅时须明确提出论文题目并出具单位介绍信及本人有效证件。

三、随书光盘查阅规定

 1.本规定所指的随书光盘包括:①我馆可外借图书本身附带(随书到馆,不需另行购买)的配套光盘;②部分馆内阅览的参考工具书本身附带的光盘。

 2.借阅范围为已办理借书证的我院教职员工及在校学生。

 3.读者借阅时,需出示相关证件(教职员工为工作证,学生为学生证)并办理借阅登记,在馆内浏览,若将光盘借阅出馆,须押个人有效证件。

 4.每位读者一次限借1~2张光盘。

 5.光盘借阅期为一周,若逾期未还,读者需交纳违约金。

 6.读者需自觉遵守知识产权的有关规定,不得复制光盘。

 7.读者需爱护所借光盘,不得损伤、丢失,违者将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处罚。

 8.读者归还光盘时,由工作人员检查光盘完好程度,确认无损伤后,归还其证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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